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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2014年开始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二)【石家庄信友】

2014-9-9 17:56:09点击: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涉及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3个税种。

(二)营业税
24、小微企业在营业税方面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5、我公司营业税为按季申报的,季度营业额未超过6万元,可以按政策免征营业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第二条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因此,采取按季申报的企业,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26、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7、我公司月营业额未超过2万元,按政策规定可以免征营业税,是否可以不用申报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营业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在纳税申报期内仍然需要正常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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