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账外备品备件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来源:中国税网每日税讯 作者:中国税网每日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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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网会员问:我们单位处置了一批未入库的备品备件,大约13万,这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就负有纳税义务,会计上是否核算处理,不是决定缴纳增值税的必要条件。因此,贵公司处理未入库的货物收入,应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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